京镗

京镗(一一三八~一二○○),字仲远,晚号松坡居士,豫章(今江西南昌)人。高宗绍兴二十七年(一一五七)进士。历知江州瑞昌县。孝宗召对称旨,擢监察御史,累迁右司郎官。金人弔高宗丧,镗为报谢使。还,除权工部侍郎。淳熙十五年(一一八八),授四川安抚制置使,知成都府。光宗绍熙二年(一一九一),召为刑部尚书。五年,签书枢密院事、参知政事。宁宗庆元元年(一一九五),除知枢密院事,累迁左丞相。与韩侂胄共执国柄,申党人之禁。六年卒,年六十三。有诗集七卷、词集二卷,均佚。事见《诚斋集》卷一二三《京公墓志铭》。《宋史》卷三九四有传。今录诗二首。
留金馆作
鼎湖龙驭去无踪,三遣行人意则同。
凶礼强更为吉礼,夷风终未变华风。
设令耳与笙镛末,只愿身糜鼎镬中。
已办淹留期得请,不辞筑馆汴江东。
漳河疑冢
疑冢多留七十余,谋身自谓永无虞。
不知三马同槽梦,曾为儿童远虑无。
句 其一
八千里隔东西境,十二时分昼夜泉。
句 其二
湖边春色十分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