龚明之

龚明之(一○九一~一一八二),字希仲,昆山(今江苏昆山)人。屡试不中,年八十二时以特恩廷试,授高州文学(《郑忠肃奏议遗集》卷上《荐举龚明之状》)。得监南岳庙。孝宗淳熙五年(一一七八)以宣教郎致仕。居昆山黄姑别墅,作期颐堂,日饮其间。九年,采吴中故老嘉言懿行,及其风土人文为新旧图经、《吴郡志》所不载者,口授子昱,成《中吴纪闻》六卷行世。卒年九十二。事见《中吴纪闻自序》,《吴郡志》卷二七有传。今录诗五首。
芝华亭
谁道休祥系上穹,民心元自与天通。
政平讼理为真瑞,何必金芝产梵宫。
期颐堂 其一
投老归来万事休,北窗一枕足清幽。
虽然不得行胸臆,幸喜身无千岁忧。
期颐堂 其二
少年已自乐杯觞,种秫安排老醉乡。
试问几回供酒事,真成三万六千场。
期颐堂 其三
百事如今与世违,十花一木谩儿嬉。
莫欺兀兀痴顽老,曾睹昇平元佑时。
期颐堂 其四
不服丹砂不茹芝,老来四体未全衰。
有人问我期颐法,一味胸中爱坦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