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瓘

瓘,高宗第四子许王素节之少子。神龙初,封嗣许王。开元十一年为卫尉卿,因事被讉为鄂州别驾。累迁邠州刺史、秘书监、守太子詹事。天宝六载卒,赠蜀郡大都督。诗一首。(《全唐诗》无李瓘诗。传据《旧唐书》卷八六本传。原传有误文,以《新唐书》卷八一本传参校)
送贺秘监归会稽诗
官着朝中贵,才传海上名。
早年常好道,晚岁更遗荣。
授箓归三洞,还车谒四明。
东门诏送日,挥涕尽羣英。
(见《会稽掇英总集》卷二。
原署「嗣许王瓘」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