判酒务吏乞以家财修夫子庙(题拟)

荆棘森森遶杏坛,儒官高贵尽偷安。
若教酒务修夫子,觉我惭惶也大难。
(见宋陶岳《五代史补》卷三。
)(按:《全唐诗》卷八七○据《古今诗话》收此诗归冯道幕客,廿八字中有十八字不同,虽为一诗,而辗转相传,已失初)(貌。
今据最早记录该诗的《五代史补》重录。
)。
上一篇: 句 其一
下一篇: 句 其二

诗词分类